婚姻的開始都是甜蜜且幸福的,但是有時候因為一些現實層面的問題,可能引發雙方發現彼此不合適、對婚姻不忠誠等,最終走向離婚一路。
如果夫妻在結婚時購屋,並且說好房屋共同持份,那麼在離婚後應該要如何分配?如果對方不同意買賣要怎麼處理?
三種財產制度的差別與比較
首先,我國民法針對夫妻財產制度歸屬,細分成以下三種:分別財產制、共同財產制、法定財產制,以下是它們的定義及差異處:
分別財產制 | 共同財產制 | 法定財產制 | |
定義 | 夫妻各自擁有財產 | 夫妻共同擁有婚前婚後的財產 | 婚前財產各自擁有,婚後財產共有 |
賣屋權利 | 各自有權利 | 需獲得另一方同意 | 結婚後須獲得另一方同意 |
離婚處理方式 | 配偶無分配財產的權利 | 配偶有分配財產的權利 | 配偶有分配財產的權利 |
根據上表的說明,首先你必須確認自己跟配偶是屬於哪一種財產制度。如果是分別財產制,那麼就算離婚後也不會有影響;但假如是共同財產制或法定財產制,那麼賣屋權利跟離婚分配財產時就必須考慮到配偶是否同意。
離婚後,配偶不同意房屋買賣怎麼辦?
那麼重點來了,如果離婚後,配偶不同意房屋買賣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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